盘山县人民医院落实自收自支编制补充规定
2017-12-18 访问量:24300盘山县人民医院落实自收自支编制补充规定
经征求各方面意见,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,现对落实自收自支编制方案做出相应调整并提出补充规定,此次招聘人员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。另在符合《招聘实施方案》(盘县医[2017]80号)文件中第一条招聘条件的情况下,对《盘山县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》调整如下:
1.凡符合《盘山县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》中学历和专业条件的均可报名(原设其它条件作为加分项)。其中财务科、计算机中心学历调整为专科以上;护理岗位需拥有两年以上护理经验(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)。
2.专业技术人员(包括2017年应届毕业生)如若2018年度(2017届毕业生截止2019年度)仍未取得执业资格,取消编制。
3.本次共落实编制86个,其中中医院30个岗位独立报名,岗位分配为:财务科1个;中西医结合专业10个;中医专业10个;中药专业1个;护理8个(内科系为主)。
4.报名时务必确定所报岗位及专业。
5.所有报名人员学历审核以全日制第一学历为准。
6.通过校园招聘入职但未落实编制人员,按照所报专业分配数额递减岗位人数。
7.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11月20日16:30。